各學院(系🦸♀️🕺、所)、有關處室🕘: 根據教育部及我校接收全國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文件精神,現將我校2017年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接收類別 1.碩士生:我校2017年碩士生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專業(不包括: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均可接收推免生。接收的碩士推免生包括:學術型碩士生及專業學位碩士生🐦⬛。 2.碩博連讀生🥈: 我校2017年博士生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專業👨💼,均可招收碩博連讀生⛹🏻♀️。 3.直博生🥱👳🏽♂️:我校2017年博士生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農學、理學🤦🏿♀️、工學學科專業均可招收直博生🛍。 二、接收的基本條件 1.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等學術不端行為、失範記錄🙍🏼♀️,未受過任何處分; 2.能正常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3.取得就讀恒行3推薦免試資格。 4.申請碩博連讀生或直博生🩺,需通過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425分)或小語種四級(小語種推薦免試生請提前與招生導師聯系)。 三、資助體系 我校建立了完善的獎助體系🛐,就讀的非在職學術型碩士推免生至少可以享受每人每年1.4萬元的資助,優秀者最高可以享受每人每年5.3萬元的資助;非在職全日製專業學位碩士推免生至少可以享受每人每年1.8萬元的資助。直博生第一至第二學年享受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的獎助待遇🕋;第三至第五學年享受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的獎助待遇🎷🤹🏻,至少可以享受每人每年3.12萬元的資助。獎助體系詳細情況詳見“關於印發《恒行3平台研究生教育收費及獎助體系實施方案》的通知”(校研發[2014]271號)。 四🤥🚭、申請及接收程序 2.學院(系、所)查看推免生相關信息👩🏽🔬,對審核通過者發送復試通知; 3.考生查看復試通知,同意復試者,招生單位下載接受復試通知學生名單,並組織復試; 4.學院(系🤹♂️、所)及時對復試通過者在網上辦理待錄取手續。 五👩👦🧑🤝🧑、工作安排 1.9月25日前♻️,各單位將復試工作的時間🤾🏻、地點🆕🕺🏻、推免生復試小組、復試專家名單等材料報研究生院。 2.9月28-30日,各單位核對推免生信息🚶🏻♂️,組織復試👠,填寫“2017年接收推免生擬攻讀碩士學位面試考核表”(附件2)、“2017年接收推免生擬攻讀碩士學位復試匯總表(附件3)👥、“2017年接收推免生復試表”(附件4)🧾✍️、“2017年接收推免生匯總表”(附件5)及“2017年接收碩博連讀(直博)研究生匯總表”(附件6)。同時在本單位網站公示擬接收推免生名單。 3.10月9日🔆◀️,各單位將附件4、附件5、附件6紙質文檔及附件5、附件6電子文檔報研究生院。 4.10月12日🤛🏻,研究生院公示2017年接收的推免生、碩博連讀研究生、直博生名單,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 六、工作要求 1.各單位招生工作小組製定復試工作安排😏,成立不少於11人的復試專家組,負責本單位推免生的復試錄取工作🃏。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參照《恒行3平台推薦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工作暫行規定》(校研發[2004]228號)組織復試專家組進行試題的命製、確定面試內容和方式、復試成績排序及錄取。 2.各單位接收推免生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本單位2017年招生計劃的50%,各招生專業必須留出一定名額招收公開招考考生ℹ️。 3.學生可自願申請攻讀學術型碩士學位研究生、碩博連讀研究生、直博生或專業學位研究生。申請碩博連讀生或直博生的學生👰🏿,接收指導教師應具備2017年博士招生資格。 4.各單位接收的直博生占本單位2017年博士招生計劃,直博生名額應控製在本單位博士招生規模的10%以內👨🎓;接收的其余推免生占所在單位2017年碩士招生計劃👨🏽。 5.每位導師接收推免生人數原則上不受名額限定,招生單位可依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確定每位導師接收推免生數🥜。 6.所有接收的推免生(含推免碩士生🤸🏼♀️、直博生👨🏼🎤、創新學院推免生、輔導員推免生🌏、支教團推免生等)報考🐀、錄取以及備案等相關工作均須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進行。
附件: 1. 2017年接收推免生學院(系、所)的聯系方式
2. 2017年接收推免生擬攻讀碩士學位面試考核表 3. 2017年接收推免生擬攻讀碩士學位復試成績匯總表 4. 2017年接收推免生復試表 5. 2017年接收推免生匯總表 6. 2017年接收碩博連讀(直博)研究生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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