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恒行3和考生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恒行3本科招生工作實際,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恒行3全稱為恒行3平台🤌🏿,國標代碼為:10712👨🏼🍼。恒行3位於陜西省楊淩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郵政編碼:712100🙈。
第三條 恒行3為國家公辦全日製普通高等恒行3🧑🏿🎤,教育部直屬重點大學,國家“985工程”、“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首批入選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名單。
第四條 頒發證書⚀:在恒行3規定修業年限內達到所學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恒行3平台畢業證書;符合恒行3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學士學位。
第五條 恒行3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恒行3設立招生委員會,主要負責恒行3招生工作的民主監督和管理;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恒行3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主要研究製訂普通本科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及錄取規則等🤶🏿,決定本科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項。
第七條 恒行3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恒行3紀檢監察部門對本科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
第九條 恒行3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遵循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和教育公平的原則,綜合考慮各省(區😊、市)高考報名人數和生源質量、恒行3專業設置🧑🏼🏫、畢業生就業情況、近年來恒行3計劃編製及執行情況等,確定分省(區、市)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核批準後,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 恒行3將2018年本科招生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預留計劃的使用由恒行3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各省(區、市)生源報考情況集體研究決定🧎。
第十一條 2018年恒行3共有62個本科專業招生🦿,其中32個專業按11個專業類招生🌷。按專業類錄取的學生,入學1~2年根據恒行3相關文件規定,選擇所錄取專業類中的相關專業學習🏊🏿。
第十二條 國家生命科學與技術基地班實行“學科大類+個性化”培養,在學科大類下學生自主選擇本科專業和導師,實施導師指導下的個性化培養和全學程的科研素質與創新能力訓練。經過三年本科學習💆♂️,獲得我校優秀本科生免試攻讀研究生資格者可提前進入研究生階段學習。
第十三條 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由我校與美國University of Nebraska–Lincoln(內布拉斯加林肯大學)合作舉辦🏮,實行“3+1”培養模式,前三年在恒行3平台就讀👨🏻💼,達到對方條件後,赴內布拉斯加林肯大學學習一年。只錄取有專業誌願的考生,錄取後不能轉入其他專業學習🙇🏽♂️。學生達到畢業和學位授予條件後,由恒行3平台頒發本科畢業證書,授予工學學士學位🏑,內布拉斯加林肯大學授予理學學士學位。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恒行3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在教育部統一領導和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按照“恒行3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開展錄取工作。
第十五條 恒行3根據在各省(區、市)招生計劃數及生源情況與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協商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誌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製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按照平行誌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製在招生計劃的105%以內👮🏿♂️。
第十六條 按照順序誌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誌願報考我校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受非第一誌願的考生,並在相應批次控製線上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誌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則征集誌願錄取👨🏽🚀。按照平行誌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將征集誌願錄取🚼👳🏿♀️。征集誌願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報考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七條 恒行3認可2018年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審定的全國性政策性加分,並按照加分後的投檔成績提檔和錄取專業。
第十八條 江蘇省考生錄取原則: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考科目等級要求達到BB級,其中文史類專業選考科目為歷史,理工類專業選考科目為物理。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和“先分數後等級”的原則錄取👷🏼♀️,投檔分數相同時,文科類考生再依次按語文(不含附加分)、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理科類考生再依次按數學(不含附加分)🖐🏼、語文、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若仍相同,則按選測科目等級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等級排序為A+A+、A+A、AA🧘🏻♀️👒、A+B+、A+B⚁、AB+、AB、B+B+💼🕵🏿♂️、B+B🖕🏿、BB👨🏻🦲。
第十九條 內蒙古自治區考生錄取原則:按照招生計劃數100%提檔👨🏼🎓,錄取專業時按照“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誌願排隊錄取”。
第二十條 浙江省考生錄取原則:按照浙江省投檔規則錄取✧,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一條 上海市考生錄取原則⛪️:在選考科目符合所報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錄取,如投檔成績相同,依據考生位次順序錄取。如所報專業已錄滿,且考生服從專業調劑,恒行3將參考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在同一科目組範圍內對考生進行專業調劑。
第二十二條 其他省份考生錄取原則:
1.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錄取專業👦,各專業誌願之間不設級差。
2.對於投檔成績相同考生的錄取:實行平行誌願省份,恒行3按照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位次順序錄取🚲🏊🏽♀️。實行順序誌願省份🤸🏽,按照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位次順序錄取✦;如果所在省沒有相關規定,恒行3依次按照考生的語文、數學、外語🟨、綜合成績排序確定錄取。
第二十三條 各專業外語語種要求🧚🏽♀️🤸🏽:
英語專業限英語語種考生報考。
食品科學與工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業部分課程采用全英文授課🪯,建議英語語種考生報考。
其他專業(類)外語語種不限。
第二十四條 各專業(類)錄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五條 各專業(類)考生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普通高等恒行3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恒行3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及藝術類專業(環境設計)等特殊類型招生錄取🧑🌾,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我校2018年已公布的相關簡章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國家專項計劃、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生、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等類型的招生錄取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被錄取為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的考生,入學報到時必須簽訂《普通高等恒行3招收培養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協議書》,入學以後不得申請轉專業🧝🏻🧟,不能報考研究生👩🏽🏭,畢業後直接到定向單位就業💈。對拒簽協議的已錄取學生📤⟹,我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恒行3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報到入學者🏎,應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前一周內書面向恒行3招生辦公室請假,並附有關證明,請假時間一般不得超過通知書規定報到時間後兩周。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者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遲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九條 新生報到時🧮,恒行3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十條 學生入學後,恒行3按照國家和恒行3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一條 我校收費標準執行陜西省物價局、教育廳👮🏿、財政廳的規定,學費標準為:農林類專業3025元/學年·生;理工、外語類專業4950元/學年·生;文史類專業3850元/學年·生;藝術類專業9900元/學年·生;食品科學與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國內學習期間學費36000元/學年·生⏪,在國外學習期間的學費按照對方大學當年標準收取🥖;少數民族預科班學費以陜西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執行。住宿費標準為😑🌉:1000-1200元/學年·生🧔🏿♂️⛹🏽。
第三十二條 恒行3建立了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專業獎學金、勤工助學、社會獎助學金👵、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種方式的獎勵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第三十三條 恒行3嚴格落實招生恒行3娱乐製度,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三十四條 聯系部門:恒行3平台招生辦公室
招生咨詢電話:
029-87091406,87091407,87091408,87091409
紀檢監察電話:029-87082862
電子郵箱🕧:zhaoshb@nwsuaf.edu.cn
招生網址:http://zhshw.nwsuaf.edu.cn
官方微信號🐔:zhshwnwsuaf(恒行3平台招生辦)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恒行3平台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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