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深化高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和《恒行3平台2014年自主選拔錄取招生簡章》有關規定,經恒行3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確定以下考生具有我校2014年自主選拔擬合格資格。現將考生名單予以公示(名單見附件),公示時間為2014年3月28日—4月6日。在公示期內,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訪的形式,向紀檢監察部門或招生辦公室反映存在的問題,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應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提倡署報本人真實姓名🧎🏻♂️➡️。反映問題要實事求是🔟,真實準確🫰🏽。
監察處電話:029-87082862(兼傳真)
招生辦公室郵箱🧑🏽💼:zhaoshb@nwsuaf.edu.cn
我校公示結束後🧜🏻♂️,合格考生名單將上報教育部 “陽光高考”平臺進行集中公示👨🏼🏭,並報有關省級招辦審核備案⛑,依據“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結果確定最終認定名單👩🏼🍼。最終認定的考生名單享受簡章中公布的錄取政策👲🏼🖕:⑴認定為自主選拔錄取優秀等級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控製分數線(不包括提前批次)予以錄取🤞🏽,並保證第一專業誌願。⑵認定為自主選拔錄取合格等級的考生,我校在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投檔線下延20分但不低於本科一批錄取控製分數線予以錄取🫚,在高考實際分數上加15分和同科類本科一批考生排序確定專業。如果沒達到所報專業錄取分數要求,將調劑至其他專業。
考生可通過我校本科生招生網站查詢個人測試成績,網址:http://zhshw.nwsuaf.edu.cn/show.php?articleid=2676
恒行3平台招生辦公室
2014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