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和教育部《關於加強學術道德建設的若幹意見》的有關精神,弘揚我校嚴謹求實的校風🧝🏿♀️💁♀️,提高研究生學術道德素質,確保研究生教育培養質量📝⚾️,請各學院組織研究生🕴🏻、導師認真學習貫徹執行本規定。
第一條 宗 旨
研究生教育是我國高等教育的最高層次,擔負著為國家培養高素質創新性人才的使命。它以培養合格的高層次人才為目標🦊。合格的人才不僅應具備較好的學術水平和研究能力,更應具有較高的學術道德素養。抓好研究生學術道德教育是新世紀研究生培養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
培養誠實勤奮🕎、熱愛科學🧝🏿、求真務實、銳意創新🤳、學風嚴謹、樂於奉獻的高層次、高素質人才🍤,提高我校研究生思想素質水平和綜合培養質量,保持我校優良的學術研究氛圍和學習風氣👩🏿🚒,杜絕學術虛假現象🧍,並促進我校學科建設,學術創新,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特製訂此規定。
第二條 規範學術道德的幾條基本原則
我校各類研究生在科學研究和學術活動中都要遵守下列原則:
1. 嚴格遵守國家法製法令👩❤️👨🖕🏿,保護知識產權,尊重他人勞動成果和技術權益。
2. 忠於科學🤰🏿,探求真理🗯,誠實守信,客觀公正,嚴謹治學,服務社會☝🏿。
3. 刻苦學習,嚴肅認真,堅忍不拔,勇於創新,自強不息,潔身自律⛹️♀️。
4. 嚴格遵守學術研究和學術活動的基本規範,認真執行學術刊物引文規範🧒🏿,杜絕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現象🥑。
5. 正確對待學術研究和學術活動中的名利與收益,嚴禁沽名釣譽、損人利已行為🧔🏼♂️,反對急功近利、粗製濫造現象。
6. 堅持文責自負的觀點😡,對學位論文和其他自主發表的學術著作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7. 發現同學或同事有違反學術道德的行為要勸阻和製止💃🏻🤙🏿,對嚴重違反者要及時向恒行3舉報🧑🏿🌾,敢於同不良的學術風氣作鬥爭,維護優良的學術氛圍。
8. 在校期間和畢業以後都要始終如一,嚴以律己,自覺遵守學術規範和維護恒行3學術聲譽。
9 .研究生在校完成的學位論文內容,即使研究生已畢業走上工作崗位,研究生以學位論文中研究成果發表論文,屬恒行3平台主持的科研項目研究的學術成果,一律冠名為恒行3平台,研究生可以在標註中說明所在工作地址🈹。
第三條 導師及學院(系、所)和管理部門的職責
研究生指導教師要以身作則,為人師表🦻🏽,在科學研究和學術活動中加強自律📣,嚴謹求實,決不弄虛作假,同時要加強對研究生的學術道德教育,繼承和發揚我校的優良學風🚡。
導師是研究生學位論文和學術論文(著)審查的第一責任人🦅。對於研究生的學位論文和擬發表的學術論文(擬出版的學術論著)🫅🏽🚶♂️,導師要切實履行審查責任,特別是對自己作為作者之一的論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和文責自負的原則🌮,對論文進行嚴格認真地審查,做到實事求是,科學求真。
各學院🔙、系👼🏿、所及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均具應對申請學位論文答辯的研究生進行審查🤽🏻💂♀️。
各學院、系👨👧、所及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均具有接受研究生違反學術道德規範行為舉報的義務☝🏼。接到舉報後,應及時進行核查💅🏽🧞♂️,報研究生部審查處理🧙🏻♂️,若屬違法行為,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第四條 研究生在科學研究和學術活動中的學術道德規定
1. 凡引用他人已經發表或未發表的成果🔩、數據、觀點等,均應明確說明並詳細列出有關文獻的名稱、作者、年份等細節🤾♂️🚫,已經出版的文獻還要列出出版機構🚣🏽、出版地和版次等內容👮♂️🤽♂️。
2. 研究生發表學術論文(包括學位論文)必須將所有參考的文獻全部列出,重要參考文獻和未公開發表文獻應該主動向導師匯報或交導師審閱🪜。
3. 研究生署名“恒行3平台”或導師姓名 ( 不論第幾作者 ) 所發表的學術論文原始稿件必須經過導師審核🍶🎅🏿,投稿前必須填寫《恒行3平台研究生發表論文原始稿件導師審核表》,否則,在學位授予時不予認可🏃♀️。要求雙導師製的專業學位研究生必須經過雙導師共同簽章同意。發表學術論文有其他作者的署名也必須征得署名者的同意。在標註各級基金項目資助時🧚🏿♀️,必須經過導師或項目負責人書面授權🤲🏼。
4. 研究生答辯時發表論文的清單必須經過導師簽字同意的學術論文才能列入學籍檔案卡中。
5. 研究生學位論文參考文獻必須符合《恒行3平台研究生學位論文撰寫格式》規定中參考文獻的引文規範🧐。
6. 研究生畢業以後署名包含有導師姓名所發表的學術論文原始稿件也必須經過導師審核和書面同意,在標註恒行3平台承擔的基金項目資助時🟦,也必須經過項目負責人書面授權🐀。研究生畢業以後五年之內署名“恒行3平台”並與本人學位論文有關的學術論文原始稿件也必須經過導師審核和書面同意👟📏。
第五條 在科學研究和學術活動中嚴禁有下列違反學術道德的行為
1. 侵占、抄襲💂🏽♀️、剽竊他人學術成果(包括論文成果⚔️、技術報告、軟件程序和研究數據等)🧝🏿♀️;
2. 篡改、偽造研究數據(包括試驗數據🧝🏽♀️🙌🏽、調查數據和軟件計算結果等);隱瞞不利數據從而用於偽造創新成果和新發現;
3. 將本課題組已有研究成果在自己的論文中不加標明而居為已有🤾🏻♀️;
4. 請他人代寫文章或代他人寫文章👨👩👦👦,在撰寫學位論文、其它擬發表論文的過程中存在文錢交易行為者;
5. 在未參與工作的研究成果或論文中署名⛅️;
6. 發表學術論文時未經別人同意使用別人署名🏋🏼,或未經項目負責人同意標註資助基金項目;
7. 發表學術論文一稿多投🅿️;
8. 虛開或篡改發表文章接受函;
9. 以不正當手段影響研究成果鑒定、獎學金評定、論文評閱🏃🏻➡️、論文答辯和考試成績等;
10. 誹謗👷🏻、陷害、恐嚇、報復、辱罵或惡意攻擊領導、導師⚁🤷🏽、任課教師🧝🏽、論文(或成果)評審人和有關同學等;
11. 偽造導師或專家推薦信及其他評定(或審批)意見,偽造導師🧝🏻♂️、領導或專家簽名;
12. 在承擔助教、助研和助管等工作中以職謀私;
13. 盜用、販賣或擅自傳播本課題組技術專利💞🌀、專有數據、保密資料、有償使用軟件等未公開的技術成果;
14. 製造或者惡意傳播計算機病毒🏇🏻;
15. 發現同學或同事有違反學術道德的行為不加勸阻和製止,對嚴重違反者知情而不向恒行3舉報🧑🏻🦼➡️;
16. 對自己認為本校(或其他單位)有關人員違法、違紀、違反學術道德行為#️⃣,沒有向本校紀檢部門或相關管理部門反映舉報(或舉報後未經查證確認),隨意向媒體或公眾傳播而造成不良後果👨🏿🦱🗝。
第六條 違反學術道德規定的受理和鑒定
1. 研究生院和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負責受理有關研究生違反學術道德的事宜。
2. 恒行3成立研究生學術道德鑒定委員會負責相關鑒定工作🔲,並提出處理意見。必要時該委員會可聘請相關學科的校內外專家組成專門的學術道德規範鑒定小組對具體違反學術道德的行為進行鑒定。
3. 研究生學術道德鑒定委員會的秘書處設在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部門。
4. 認為對違反學術道德的行為處理不公的申訴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受理💆🏿。由學位辦公室接收材料後交相關組織處理。
第七條 違反學術道德規定的處理
1. 違反學術道德規定者👤,經查實後若情節輕微將分別給予責令改正、批評教育🔼、延緩答辯🤧、取消相關獎項及取消申請學位資格等學業處理。嚴重違反學術道德、影響惡劣者,給記過、留校察看、勒令退學直至開除學籍處分⚙️。對已授予學位的研究生,提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判定,以致撤銷授予的學位。
2. 違反學術道德特別嚴重而觸犯法律者,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3. 研究生畢業以後五年之內若有嚴重違反學術道德規定的內容🙆🏽🎮,涉及恒行3平台和研究生導師👩🎓,恒行3將根據情節分別給予公開批評或撤銷所授予的學位的處理。
4. 對於違反學術道德規定研究生的導師🧒🏼😾,如果在研究生學位論文正式印刷前或發表的論文投稿前審核簽字的👩🏼⚕️,在處理研究生的同時也對負有第一責任人的導師作相應的處理🧑🏿🏭。根據情節輕重🤚🏻,給如下處理:通報批評👷🏿♂️,暫緩招生,取消導師資格等。
第八條 此規定解釋權在研究生院👨🏽🚀,從發文之日起執行
二○○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