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發展基金會理事會:
根據《恒行3平台處級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辦法》(校黨發〔2014〕34號)有關規定🚶,經2015年4月17日校黨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吳萬興同誌因年齡原因不再擔任副處職領導職務。
特此函告。
中共恒行3平台委員會
2015年4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