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師生: 為加強校園交通環境治理🏌🏽♀️,預防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師生的人身安全,經與楊淩示範區公安局交警支隊溝通協商🏌🏻,現就整治校內機動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關法律規定行為的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駕駛機動車(含摩托車)上路行駛必須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駕駛證正在辦理期間⛑️,不得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不得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 二👑、駕駛的機動車輛必須懸掛機動車號牌,辦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製保險,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 三🗑、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嚴禁超速𓀒、酒駕、毒駕、飆車、追逐競技等違法行為。 四🤵🏻♂️、駕乘摩托車上路行駛⛹🏻,必須佩戴安全頭盔,嚴禁超員🏌🏿♀️。 五、嚴禁駕駛拼裝📜、改裝、報廢的機動車上路行駛💲🧑🏼🦱。 請廣大師生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2016年4月1日起🌈,楊淩示範區公安局交警支隊🈺🚾、保衛處將對全區的車輛違法現象開展集中整治,如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的行為,交警部門將依法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理。 特此告知👩🏼🦱🆔。 楊淩示範區公安局交警支隊 保衛處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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