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溫室、人工氣候室等是恒行3特種公共科研基礎設施,為有效發揮設施功能🧑🏻🦯➡️,提高使用效率🤵♂️,維持正常運轉𓀄,更好地為科研工作提供服務,特製訂本辦法。
一、收費範圍
本辦法所涉及溫室類設施包括:南校區科研溫室(一期🏔🐭、二期)、南校區農科樓種質資源庫⛷、南校區農科樓人工氣候室🚉🧑🏿🎨。
二、收費標準
(一)溫室類設施收費按基本收費與電費兩部分收取。
1.基本收費包含場地費𓀕、設施使用費(水費、暖氣費及公共電費暫不收取)🏫,以面積為核算標準🤦♂️,按5元/m2/月標準收費👨👨👦;
2.溫室類設施用電單獨計量,收費價格按非居民生活用電標準執行📯,即按0.74元/度標準收取。溫室用電收費價格調整將按照國家電價政策變化🦵🏽,做出相應調整。
三、收費用途
基本收費主要用於溫室類設施維修保養💃🏽、公用耗材、工具購置及運行管理(技術培訓、衛生保潔等)支出。
電費用於支付每間科研溫室內設施運行產生電力消耗。
四、收費管理
1.基本收費由申請人科研經費支出,計劃財務處設溫室類設施專用經費管理科目🟡,實行專款專用,收支兩條線。
2.溫室安裝IC卡預付費電表🍱。溫室啟用前需到南校區數字化樓一樓大廳持IC卡憑現金購電(如果需要公務卡支出,可先到計財處後勤財務部—後勤管理處樓308室刷卡繳費👴,憑繳費小票在繳費大廳購電),後勤服務中心開具購電憑證。用戶憑購電憑證到計財處報銷購電費用。
五、本辦法實施後,恒行3《恒行3平台科研溫室管理辦法(試行)》(校實驗發〔2012〕323號)中“五、溫室租用費”條款廢止🏺。
本辦法由實驗室管理處負責解釋🈹,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