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020)》,提升高等恒行3自主創新能力、原始創新水平與高層次人才培養水平,財政部、教育部從2008年起設立“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基本科研業務費)。為規範和加強我校基本科研業務費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依據《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結合我校財務管理的有關規定😦,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基本科研業務費主要用於支持我校青年科技人員開展自主選題科學研究工作。所選課題應代表我校的優勢學科發展方向,體現前瞻布局↗️,有利於提升恒行3科技持續創新能力🐴,促進學科發展。
第三條 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者年齡為40周歲以下;其他專項申請者一般不應超過40周歲,個別引進人才或特殊情況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
第四條 基本科研業務費資助項目分為三類𓀖:青年科學基金項目👨🏿🏫、重大項目培育專項👖、農業科技創新專項🤾♂️。
(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
主要支持40歲以下具有高級職稱或具有博士學位的科技人員🚥,圍繞恒行3學科發展方向,開展基礎研究與應用基礎研究⚖️。其定位是穩定青年隊伍💇🏻♂️,培育後繼人才🤹🏼♀️,扶持獨立科研能力🤞🏿,激勵創新思維💇🏼,不斷增強青年人才勇於創新和開展協同研究的能力,促進青年科技工作者的成長,為提高恒行3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命中率🏇,進行項目培育。
(二)重大項目培育專項
以科學前沿和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重大需求為導向🕵🏻♀️,以交叉科學和復雜體系為對象開展研究,通過培育,力爭在短時間具備形成科技成果能力。其定位是培養年輕學科帶頭人,力促青年科技人才在此基礎上爭取到國家重大項目資助。
(三)農業科技創新專項
主要支持圍繞傳統優勢學科領域開展的研究,以及著眼於現代科技手段提升農業科技水平的交叉學科和新興學科研究。其定位是側重支持新興研究領域或優勢傳統學科的持續發展。
第五條 基本科研業務費的管理和使用原則:
(一)穩定支持𓀂、長效機製。基本科研業務費穩定支持我校培育優秀科研人才和團隊,為形成有益於持續發展、不斷創新的長效機製提供經費保障。
(二)科學民主、公開公正。基本科研業務費支持的項目和項目負責人應當按照科學民主的原則👩🏽🎤,公開申請、科學評審、結果公示等方式進行遴選,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三)科學安排👵🏼,合理配置。基本科研業務費使用要依據我校已有科研條件、設施和環境🥗,自行立項,緊密圍繞恒行3學科、科研發展主要方向,嚴格按照項目的目標和任務😿,科學合理地編製和安排預算🚖,杜絕隨意性。
(四)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基本科研業務費納入我校財務統一管理,單獨核算,確保專款專用✋,並建立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績效追蹤評估機製🧑🏻🏭。
第二章 申請及評審
第六條 基本科研業務費申請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受理時間為每年9月份,過期不予受理。10月份公布擬資助項目🏒。獲準資助項目從第二年1月開始執行🌒👂🏼,研究期限一般為三年。
第七條 基本科研業務費申請者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熱愛祖國💁♂️,熱愛恒行3👴🏼,有高尚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工作認真、踏實🚬,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二)專業基礎紮實,學術思想活躍,有可靠的時間保證和基本的研究條件;
(三)具有領導一個研究組開展工作的能力👩🏻🎨,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組成人員以青年為主體;
(四)恪守科學道德,學風端正紮實,發展潛力較大;
(五)申請者同期無在研重大科技項目🦘,且無自主科研業務費資助項目🏋🏼♂️;
(六)重大項目培育專項和農業科技創新專項申請者一般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博士學位🧑🏿⚕️,且有較好的工作基礎🔕。
第八條 申請程序
(一)科研處會同計財處根據恒行3科研發展規劃和當年經費額度製定申請方案💁♀️,面向全校公開發布申請通知👇🏼;
(二)各學院組織科技人員進行申請,申請者須填寫《恒行3平台基本科研業務費申請書》;
(三)各學院根據本學院發展規劃,組織學院教授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進行評議,並寫出具體的評價意見♙,由學術委員會主任簽字📱,所在單位蓋章後統一報科研處🧑💼。
第九條 評審程序
(一)科研處收到申請書後🧑🏻🦼🚴🏼,進行資格審查。
(二)按照“依靠專家👰🏻♂️👷,擇優支持”的原則,邀請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對項目進行評審🙅。
(三)科研處、計財處對評審通過的項目進行綜合平衡,提出本年度資助計劃🤽🏻,經校學術委員會研究通過後,在全校範圍內予以公示,公示期滿確定無異議後🌒,報主管校長審批,下達資助計劃。
第十條 申請者收到獲準通知後10天內✊🏿,根據批準意見及資助額度,簽訂《項目任務書》,擬訂詳細的研究工作計劃、經費使用計劃👩🦱,由所在單位統一報科研處👳♀️,無故逾期不報者,以自動放棄論處👨🏻🦲。任務書應當包括研究目標、研究內容😭、進度安排💖、研究團隊、考核指標、經費預算(含總預算與年度預算)等要素。
第三章 經費管理
第十一條 基本科研業務費資助方式為:青年科學基金獲準項目執行期三年👩🦳,分年度撥款🤦🏻♀️👳;重大項目培育專項↕️、農業科技創新專項,執行期限為3年,獲批後一次撥款👩🏼🔬。
第十二條 基本科研業務費資助項目不提取管理費和立題酬金👨🏻🔬,具體使用參照《恒行3平台科研經費管理辦法》執行🤱🏻,計財處、審計處、科研處監督使用。
第十三條 基本科研業務費的開支範圍包括👩🏻🦳:
(一)材料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發生的各種原材料、輔助材料的消耗費用。
(二)測試化驗加工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發生的檢驗、測試、化驗及加工等費用🙍🏻。
(三)差旅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開展科學實驗(試驗)、科學考察🆔、業務調研👩🏻🏫、學術交流等所發生的外埠差旅費(含出差補助)、市內交通費等。差旅費的開支標準按照恒行3財務有關規定執行🙎♀️。
(四)會議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為組織學術研討、咨詢以及協調等活動而發生的會議費用。
(五)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發生的論文論著出版、文獻資料檢索與購置、專用軟件購置🚆、專利申請與保護的費用。
(六)設備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所必需的小型儀器設備費用。
項目研究過程中發生的除上述費用之外的其他支出🫶🏿,應當在申請時單獨列示,單獨核定🛞。
第十四條 基本科研業務費不得用於發放各類獎金,不得作為各類津貼🤞🏽、績效獎勵的工作量計算依據,不得用於各類接待活動和與項目無關的其他活動,主要應用於試驗、消耗材料、調查、發表論文等必要的科研開支。
第四章 項目管理
第十五條 基本科研業務費資助項目實行恒行3、學院(系)、項目主持人三級管理,項目主持人對項目的實施和完成負主要責任🎁;學院(系)對項目的實施負有監督檢查的責任⛹️♀️,並保證項目順利進行所需的人力、物力、時間等條件;恒行3相關管理部門負責審定項目年度計劃,檢查項目執行情況,組織項目結題驗收👩🏼🦰✋🏻。
第十六條 項目經批準立項🥺,應嚴格執行研究計劃,除按專家評議意見和研究工作實際需要對研究工作做適當調整並報科研處備案外,不得擅自變更研究內容,更改研究方向和目標。否則將停止資助🙅🏿♀️,收回所有資助經費,對已支出部分🦵,從項目主持人工資扣除。
第十七條 項目主持人不得由他人代理或中途更換,若有特殊情況如出國、調離🉑、病休等原因,無法繼續主持項目研究工作的🤵🏽♂️,應由本人提出書面報告,經單位審查簽署具體意見後,報科研處審批。擅自離崗者,撤消該項計劃,追回已資助的項目經費,並對項目主持人通報批評🚣🏿♀️。
第十八條 項目主持人每年年終填寫項目年度進展報告交學院♍️,學院審核後於元月十五日前報科研處。
第十九條 項目結束後✢📵,項目負責人應當在項目結束兩個月以內提交結題申請、項目總結報告和經費決算等相關材料🏊🏼,由科研處會同計財處統一組織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的項目準予結題,並做出綜合評價。對項目完成好且意義重大,經進一步努力可獲得較大資助的項目可繼續優先資助,對執行情況差或無故逾期不報總結報告的,進行通報批評🛎👇,項目未執行完的可凍結使用經費。
第二十條 未通過驗收的項目,項目負責人不得申請下年度基本科研業務費。
第二十一條 項目所產生的一切技術成果均屬職務成果,歸恒行3所有,經恒行3同意後方可進行成果轉讓。
第二十二條 項目的研究成果,包括品種、專著、論文、專利等,必須註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資助”[supported by Chinese Universities Scientific Fund]及項目編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