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了加強恒行3儀器設備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根據教育部《高等恒行3儀器設備管理辦法》(教高[2000]9號)和《恒行3平台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製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的儀器設備是固定資產分類目錄中列出的十大類物資的總稱,分別是⛑👩🏼💼:儀器儀表、機電設備、電子設備🧑🌾、印刷設備、衛生醫療器械、文體設備、標本模型(部分)、文物及陳列品(部分)⛑️、工具量具及器皿🤘🏼、行政辦公設備。
第三條 恒行3儀器設備配備實行優化配置的原則👌🏼,根據恒行3實際製定儀器設備申請👱🏽📂、審批👇🏼、購置、驗收、使用📧、維護、維修等管理製度,實行崗位責任製💁🏿♂️,充分發揮儀器設備的使用效益。
第四條 恒行3儀器設備的管理要始終堅持成本核算,充分挖掘現有儀器設備潛力,重視維護維修、功能開發🎅🏿、改造升級、延長壽命的工作🚑。
第五條 凡納入恒行3固定資產管理的儀器設備🔦,不分資金來源(國撥、自籌)均執行本細則,由恒行3統一管理,統一調配,使用單位有使用權和相應的管理權。
第六條 恒行3國有資產管理處和實驗室管理處是儀器設備的歸口管理部門👨👨👦👦。
國有資產管理處主要負責恒行3儀器設備總賬、分戶分類賬的登記管理;儀器設備清查、統計、匯總和報表;儀器設備的調配🎏、報廢、報損及處置;審定儀器設備購置計劃👩💻,並組織實施招標采購及驗收等工作🤴。
實驗室管理處主要負責製定全校儀器設備的發展規劃,儀器設備購置計劃的編製和管理;儀器設備的使用🥷🏻、維修和效益管理;全校大型貴重儀器設備的購置計劃論證⚆、使用管理及效益考核;儀器設備報廢技術鑒定工作🐦⬛;參與儀器設備的招標采購及驗收工作🏃🏻♀️➡️。
第七條 各學院(系)、處、直屬單位對其占有使用的儀器設備實施日常管理。其職責是:
(一)製定本單位儀器設備裝備水平的發展規劃、申報本單位儀器設備的購置計劃;
(二)建立建全儀器設備分戶明細賬🕺🏼,定期檢查核對👍🏼,保證賬🪯、物♌️、卡相符;
(三)建立儀器設備使用管理製度,製定操作規程,登記使用情況,保證儀器設備安全完整👨🏻🔧;
(四)負責實施本單位儀器設備的清查和統計工作;
(五)負責辦理儀器設備的轉接🧖🏿⏳、報廢、報損、維修等有關手續的審核和申報工作👲🏼;
(六)負責對本單位儀器設備的效益考核🏛,提高利用率和使用效益🦠。
第八條 各使用單位應指定本部門的儀器設備主管領導,並設專人承擔儀器設備管理工作💛,各實驗室要確定儀器設備保管員負責儀器設備的管理工作,並製定相應操作規程和使用辦法,建立嚴格的工作製度。
第九條 儀器設備的範圍界定
(一)一般儀器設備指辦公設備👉🏌️♂️、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家具等。
(二)專用設備是指各種具有專門性能和專門用途的設備,包括各種儀器和機械設備、醫療器械👇🏼、文體設備等。
(三)單價在500元(含500元)以上的一般儀器設備及單價在800元(含800元)以上的專用儀器設備為校管設備🏇🏿🏍,列入固定資產管理範圍,由國有資產管理處統一登記管理🐜。
(四)單價在200元(含200元)至500元的一般儀器設備及單價在200元(含200元)至800元的專用儀器設備為院(系、處🧚🏿♂️、直屬機構)管設備🧑🏻🏫,列入低值儀器設備管理範圍,由各學院(系👩💼💖、處、直屬機構)自行建賬管理,國有資產管理處監管🧘🏽♀️。
第十條 大型貴重儀器設備管理按照《恒行3平台大型儀器設備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建造、購入、自製、捐贈、調撥的儀器設備均應計價列入資產賬。
(一)建造、購入、調撥和捐贈的儀器設備,分別按造價、購價、調撥價⚧、捐贈價入賬;
(二)自製的儀器設備🍌𓀆,按加工費、材料費的總價入賬🧜🏿♂️;
(三)儀器設備價值不明且無法查明的👩🎨,可依據同類儀器設備的市場價格估價入賬;
(四)按規定支付的車輛購置附加費及社控費計入固定資產價值內👬🏻。
第十二條 儀器設備價值的增減變動,由國有資產管理處負責辦理。發生增減變動後及時通知計財處調賬,保證賬賬相符。
儀器設備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增減其原值:
(一)原有儀器設備,因加工改造而增加附件數量、使用功能或提高質量時,按所支付的成本費用增加原值👨🏼🦲;
(二)成套設備因毀壞或拆除其原有部分時,應減少其原值;
(三)儀器設備的維護或修理🤽,不管開支多少,均不增加資產原值。
第十三條 儀器設備計劃管理與購置按照《恒行3平台物資招標采購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儀器設備到貨後🙇🏻,由申購單位組織專人或驗收小組對儀器設備的品牌𓀛🙎🏻♂️、規格👩🏽🚒、型號、配置、數量、外觀、質量等進行驗收並填寫驗收報告🍳。如發現質量問題🛏,應及時進行索賠或退換。
第十五條 進口儀器設備須按外貿🤶🏽、商檢部門有關規定在索賠期(60天)內辦理驗收手續。
第十六條 儀器設備的維修與保養
(一)使用部門需加強儀器設備維修與保養工作,對儀器設備應進行經常性的檢查、檢測和保養。
(二)財務部門每年應劃撥一定數量的儀器設備運行(維護及保養)經費🦖,由儀器設備歸口管理部門支配。
第十七條 使用單位和國有資產管理處應按照教育部《高等恒行3固定資產分類及編碼》(第三版)對儀器設備進行編號登記🚒,建立儀器設備明細賬卡。財務部門應根據國有資產管理處和使用單位的固定資產記賬憑證辦理報銷手續🧑🏿🏫,並按一級分類要求建立固定資產明細賬。
第十八條 對閑置不用🥝、使用不合理或利用率低的儀器設備由國有資產管理處負責調配使用🫲🏽。
第十九條 儀器設備管理人員應相對穩定,在業務上接受歸口管理部門的指導。人員發生變動時,須事先通知國有資產管理處♕,辦理資產移交手續🚶♂️➡️。
第二十條 校內調撥𓀅、轉讓儀器設備,由擬調出單位和調入單位出具書面申請🦹🏽♂️,說明情況及原因👋🏼,上報儀器設備歸口管理部門審批後,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 發生儀器設備損壞、丟失事故時,所在單位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確定事故的性質及責任🌇,評估損失程度,按照《恒行3平台儀器設備損壞丟失賠償細則》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儀器設備處置按照《恒行3平台固定資產處置管理實施細則》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細則由國有資產管理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細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原《恒行3平台儀器設備管理辦法》(試行)同時廢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