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收費公示一覽表
收費項目
計費單位
收費標準
批準機關及文號
陜價行發〔2014〕68號
陜價費調發〔2000〕78號 陜價費調發〔2003〕37號 陜價行發〔2006〕46號 陜教資〔2006〕53號陜價服函〔2015〕93號
陜價服發〔2015〕32號
陜教資〔2006〕53號 陜價發〔2011〕75號 陜教體辦〔2014〕19號
註🫷🏿:1.疫苗接種費按實際接種情況收取🍧;
2.老生住宿費按原有標準執行🐠;
3.學生入學後因正當理由不能堅持學習而退學的,按陜價費調發〔2000〕78號🧚🏼♂️、陜教資 〔2006〕53號文件規定:在入學一個月內🪈🦶🏼、兩個月內🧙🏻、三個月內、三個月到第二學期每一個月以內要求退學的👓,分別按扣除學費和住宿費總額的10%、30%🧎♀️➡️、50%和75%後,退還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入學超過第二學期一個月的不再退還。